丁一元,深圳金融诈骗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指定辩护与委托辩护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适用范围不同
法律规定指定辩护只适用于特定的情形之下,而该等范围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有限。因此,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较小。相比之下,委托辩护的适用范围并无限制,极为广泛。
2、适用阶段不同。
依据法律规定,指定辩护的范围仅存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刑事诉讼已进入后期。而委托辩护自刑事案件进入即可进行,从对刑事诉讼的介入程度上,委托辩护早于指定辩护
3、依法可以担任委托辩护人的人员范围大于可以担任指定辩护人的人员范围。
法律规定,只有律师才可以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成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依法可以接受委托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人员除律师以外,学习伤残鉴定最高几级。还有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二、 刑事诉讼法中指定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根据司法实践,以下五种情况,人民法院也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
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非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为少数民族时,被告人不懂普通语又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年老体弱又反应迟钝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法律上规定的指定辩护的条件是比较严苛的,不过,虽然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的性质有一定的差别,可是犯罪嫌疑人也不需要担心,如果是执法机关指定的辩护人的话,辩护律师就会以敷衍了事的这种态度应付辩护工作,但有条件的话当然是委托辩护比较好。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一项诉权,很多时候都是委托了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的。那么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多久呢换言之,一般什么时候能委托辩护人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是多久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被人告发到人民法院以后,即可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为其委托辩护人。
二、能拒绝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吗
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是被告人在诉讼中的一项权利。辩护人接受委托,在审判中为被告人依法进行辩护,是辩护人的一项义务。被告人认为辩护人的辩护对自己不利或者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的,有权拒绝辩护人的辩护,由自己进行辩护。或者被告人认为自己有罪,完全认可公诉人的指控,没有让辩护人辩护的必要,也可以中途拒绝辩护人继续为自己辩护。如果被告人认为辩护人为自己的辩护没有说服力或者不同意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的,可以拒绝他的辩护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为自己进行辩护。这是法律赋予被告人在诉讼中的一项权利,法律也是允许的。
对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由人民法院为他指定辩护人的,如果被告人坚决拒绝人民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人为他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并应当记录在案。如果被告人是属于聋、盲、哑人或者间歇性精神病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人民法院为他指定了辩护人,而被告人有正当理由拒绝人民法院为他指定的辩护人为自己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重新为其指定其他辩护人。
现实中,确定清楚委托辩护人的时间这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尽快的为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委托,这样也好保护期合法权益。而自刑事诉讼启动时起至审判结束之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可以自行行使辩护权,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