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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 侵权行为管辖的法院有哪些,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2022年6月8日  深圳金融诈骗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zlwza.com/

  丁一元,深圳金融诈骗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怎么就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

当事人之间要是就合同的履行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人在遇到合同纠纷的时候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就涉及到确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问题了。那究竟应该怎么就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呢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就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

《民诉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其他标的物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以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财产租赁或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物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如果保险标的物的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可以有运输工具登记地、目的地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有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生活中,无论是对怎样的纠纷进行处理,若需要以诉讼方式进行的话,则首先就要确定具体的管辖法院。因为我国法院众多,但不是每一家法院都可以受理你的案件。就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来看,其实也不是很复杂,有需要的话可以参考上文进行了解。

侵权行为管辖的法院有哪些,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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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遇到侵权行为,是不能应该就这么算了的,应该运用法律发武器来进行维权,这就会涉及到诉讼的问题。那么,侵权行为管辖的法院有哪些呢,分配的原则是什么呢其实对于这些问题的相关知识,下面会为大家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侵权行为管辖的法院有哪些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对侵权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侵权纠纷管辖做了很多规定,重点有:

1、侵权行为地的确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名誉权案件管辖的确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侵犯著作权案件管辖的确定。

因侵犯著作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是师弟法院管辖;仅对其中一个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是师弟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5、侵犯专利权案件的管辖。

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未起诉销售者,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销售者是制造之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者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6、侵犯商标权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原则有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在该解释中,针对日益活跃的信息网络,专门就侵权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行了更为具体明确的界定。该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综上所述,侵权行为管辖的法院按照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的原则进行分配,不同的侵权案件的管辖的法院也是不同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首先都要确定侵权行为地的位置,然后再根据案件的性质,来选择受理的法院的类型进行解决问题,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锦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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